| 亳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家电下乡兑付改革试点工作 |
|
| 2009-08-04 09:48 文章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被指定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试点地区。家电下乡产品由销售企业代理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确认兑付。
为确保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顺利兑付,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亳商务〔2009〕60号),对兑付试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召开各财政所、代理商和备案销售网点会议,对改革兑付工作进行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与前期工作顺利衔接,兑付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改革试点文件精神,经县、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有效解决了部分备案代理商开具发票受限制问题,购买农户领取补贴手续繁琐问题。按照新的兑付方式,购买农户只需购买产品时带齐户口本、身份证、粮补卡,在购买产品的同时由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信息录入并代理审核,由备案销售网点带齐购买农户的户口本、身份证、粮补卡、标识卡复印件到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财政部门将补贴款直接打到农户粮补卡上。确保了农户购买产品,领取补贴只跑一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