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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家电政府发补助
2008-12-16 09:14  文章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2月9日上午,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合肥召开,我市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
2007年12月开始,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工作。200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纳入推广范围,我省在此次推广范围内,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底)。
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后,我市农民在指定网点购买指定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4类家电就可以申请国家财政补贴,补贴数额是农民购买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最高可获975元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后,我市农民每年将可以节省近3000万元的家电购买经费。
目前家电下乡工程在我市进入了销售网点备案阶段,全市有500多家家电销售网点正积极申请备案,商务部门正在对申报网点进行严格审核。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办法,健全资金拨付机制,保证资金的足额拨付;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
副市长汤涌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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