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城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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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2 10:30 文章来源:安徽省亳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实施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县地方性统计调查工作,审批县直各部门及乡镇统计调查计划、方案,抓好全县统计报表的监督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提供、公布全县基本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4、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和预测预警,及时提供信息和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县、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本县进行对比研究。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6.制定、实施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协助省、市统计局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和有关报刊杂志、书籍的发行征订工作。
8、管理县财政拨入的统计业务费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经费。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张 浩:负责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综合考核工作。
副局长:王旭东:协助局长分管工业统计、农业统计、商贸统计、劳资统计、投资统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党支部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副局长:李锦标: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微机室、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文明创建工作。
监察室主任(纪检组长):陈翠芳:负责局内部纪检、监察工作。
工会主席:王 影: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老干部工作。
三、办理《统计管理登记证》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证的具体办法
根据《统计法》、《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和《安徽省统计登记实施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本省在省外、国外常办的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自批准或者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 领职《统计登记证》,还要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统计人员,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凡是进入统计岗位的人员,都应经过统计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分层次逐步取得《统计人员资格证》,资格证由省统计局统一印制,县统计局核发。统计上岗证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为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在岗统计人员应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上岗证年检,年检工作每两进行一次。
凡脱离统计工作岗位连续四年以上的,所持统计上岗证自行失效,需继续在统计岗位工作的必须重新考试,合格者新发上岗证。
四、办公地址及值班电话
1、办公地址:新城东路,组织部电教中心院内(四中对面)
2、值班电话:7666033 766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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