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2008-04-29 10:44 文章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12个省直管试点县商务局(办),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商改字〔2008〕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春耕春种、“三夏”农忙时节的到来,农村市场柴油需求旺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和两大集团当地公司以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柴油资源计划的争取和调配工作,全力保障本辖区农业生产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的柴油供应。各地在保障农村市场柴油供应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2831488、2831385,2831387(传真)
联 系 人:鲁伟、王积水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