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通报前三季度控制经费开支情况 |
|
| 2009-10-28 11:17 文章来源:商务局商贸科邢韶东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各单位1-9月份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控制经费开支情况的通报》(蒙纪通〔2009〕3号)文件,通报全县各单位前三季度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用电用油用水费用等四项经费开支情况,商务局因控制开支较好受到表扬。
前三季度,全县公款出国(境)费用支出为零;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占全年目标的41.7%;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占全年目标的77.6%,按序时进度超出了2.6个百分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占全年目标的93%,按序时进度超出了18个百分点。
从各单位具体开支情况看,全县大部分单位能够按序时进度把各项支出控制在拟定目标之内,较好地落实了厉行节约要求。但也有部分单位除公款出国(境)费用外,其他三项经费均出现严重超支现象,在单项费用开支上与目标要求相差过大。个别单位在公务接待费用方面的支出占全年目标的150%以上,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方面的支出占全年目标的200%以上。在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方面的支出占全年目标的150%以上。
针对这些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认清当前厉行节约工作形势,全面掌握本单位厉行节约状况,对照四项指标要求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要求被通报单位的主要领导主动查找原因,并于11月10日前把超支情况及整改方案上报到县厉行节约办公室。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围绕2009年拟定的经费开支目标,再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节俭措施,严格支出管理,确保压缩、降低、削减的任务得到落实。要求县财政部门对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票据和账目审核。特别对前三季度四项指标已经超出全年目标的单位,在2009年底前原则上暂停此项开支审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特别对中央要求压缩的经费情况逐项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在检查考核中因超支而出现问题的单位,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