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亳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市商务局积极落实设备进口优惠政策
2009-07-02 11:24  文章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抢抓国家扩大进口的政策机遇和国际经济环境有利于进口的市场机遇,近期,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1、对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技术和产品进口,在国家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按1:0.5的比例配套;2、省财政对进口设备每美元1分钱,对进口设备的代理手续费补贴0.5%、贷款担保补贴30%;3、进口设备贷款由省担保集团担保的,担保费率在通行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

为落实省政府鼓励设备进口优惠政策,市商务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工作:1、接到文件后,及时起草了鼓励我市先进设备和技术进口的贯彻落实意见,并报市政府签发;2、于6月11日召开了全市外贸系统培训班,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内涵;3、跟踪我市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鼓励、帮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贸管科 赵玉言)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我省鼓励机电产品进口     2009-05-11 15:09
优质小麦替代进口小麦高质量专用粉加工项目    2008-07-01 15:08
关于征集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拟邀请参展企业名单的函    2008-06-05 08:00
关于切实做好宏观调控形势下进口工作的建议    2007-07-04 16:13
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将获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07-03-14 09:19
天然气进口关键在于价格    2007-01-19 09:2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国家税务局 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    2006-08-25 08:39
利用国家扶持政策拓展进口市场    2005-09-07 16: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