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亳州市开始实施家电下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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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2 08:37 文章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部署,我市12月1日开始实施家电下乡工作。
我省20家家电生产和流通企业成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农民在家电下乡销售企业乡镇授权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将获得该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作将有效拉动我市农村市场消费。(市场科 孟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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